主页
题库 育丁教育
参考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学综合素质.选择题 

http://www.ntcer.com/xzt/id/11910 复制分享
重做

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谩骂,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学生的行为。这是由学生的(  )决定。
知识点收集器
公用知识体系 (最热门5个)
讨论列表
练习/精选(被选为参考答案)/讨论
微信 / 微博 / 取证 / 登陆联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