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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丁教育
参考解析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①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②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③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此可知C项不属于解聘教师的法定事由。故选C。
中学综合素质.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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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做
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可以解聘教师的法定事由的是( )。
《
2015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真题》
A:体罚学生,屡教不改的
B: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C:连续两年教学业绩排在末位的
D: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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