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本题考查依法执教和学生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学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教师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能随意剥夺学生的上课权。根据小强的学习成绩,在其他学生都在正常上课时,该老师私自决定小强停课,显然是剥夺了小强的受教育权,是一种变相体罚,所以张老师的做法为不合法的行为,选择D。该题首先根据常识判断该老师的行为为错误行为,排除A、B两个选项。
人身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身心健康权、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