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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教师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的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题干中提到该老师参加学校工会,献言献策,体现了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等工作,属于教师的民主管理权。故选C。
中学综合素质.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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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做
9. 某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工会活动,并对学校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该教师行使的权利是( )。
《
2016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真题》
A:教育教学权
B:控告检举权
C:民主管理权
D:培训进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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