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生育权是任何公民,不论男子还是女子,不论是已婚还是未婚,不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享有的一项人格权。生育权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决定是否生育、何时生育和生育子女数量的权利。”人身权是指与人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也称人身非财产权。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类。由此可知,题目中学校规定女教师工作3年后方可怀孕的做法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侵犯了女教师的生育权,生育权又属于人身权中的人格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则》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由此可知,教师享有产假,学校事假对待是违法的。故答案为C。
D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